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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创建时间:  2020-06-23  关健   浏览次数:   返回

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每年30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每次30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哲社类奖项(即: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女教师,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每次1000元-8000元(上半年已申领者不再重复申请,除有新获奖项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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