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敏:人文社科处处长 教授
文学院原执行院长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项;出版专著3部,合著4部,主编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在海外刊物发表论文5篇,发表CSSCI论文9篇;荣获"中国优秀女性文学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上海市曙光人才计划,被全国社科规划办评为"2014年1—2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在管理上,推动文学院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在全校文科院系名列前茅;带领文科处参与组织学校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申报、上海市知识服务平台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