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首页 - 关于我们 - 部门职能

上海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桥梁与纽带。其核心职能是培养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女性师生发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促进性别平等与校园和谐。具体职能如下:

一、教育引领与素质提升

组织全校女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女性师生的综合素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通过讲座、培训、沙龙等活动,促进女性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等领域的成长与发展,鼓励巾帼建功。

二、权益维护与关爱服务

代表和维护全校女性师生的合法权益,关注女性发展中的特殊需求。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反映女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女性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开展身心健康关怀、困难帮扶、法律援助等服务,营造温暖贴心的氛围。

三、文化建设与活动组织

积极培育和弘扬先进性别文化,营造尊重女性、促进平等的校园文化环境。结合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及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丰富女性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四、先进评选与典型宣传

负责在学校女性师生中开展各类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挖掘和宣传优秀女性典型事迹,展现巾帼风采,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女性师生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五、调查研究与沟通协调

围绕学校女性师生群体的现状、需求与发展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校内各部门、各学院(系统)的协调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与上级妇联组织及兄弟院校妇委会的联络交流工作。

六、自身建设与制度完善

不断加强妇委会自身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网络,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成为深受女性师生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上海大学妇委会将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团结带领全校女性师生,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