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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计生办办理孕妇登记及开具孕妇联系单须知

创建时间:  2020-07-17  关健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孕妇登记:在校教职工、博士后及学生已怀孕60-90天期间到校计生办办理早孕登记。

二、开具孕妇联系单

1、在本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博士后,携带本人工作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在有效期一个月以内),以上材料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以上材料齐全方可开具早孕联系单;

2、在本校集体户口的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在有效期一个月以内),以上材料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以上材料齐全方可开具孕妇联系单。

注:本校集体户口的全日制学生,住院分娩时,在上海分娩,到新校区校医院三楼预防保健科(301室)处,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有效期7天,可以委托家人代办),请在出院结算前来办理。时间:每周二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电话:66132739--801。并携带以下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在上海住院分娩的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校计生办开具的转诊单。

寒暑假期间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的时间,请学生注意校园网上通知.

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教职工及学生,请至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本人怀孕建卡信息及时反馈校计生办。

注:办理时间和地点

1、宝山校区: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周五,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3:00时。

办理地点:上海大学校医院A313室; 电话:661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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