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至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到请携带以下材料: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婚者另请携带结婚证原件,已育者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如已办理);离异者请携带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件或材料请自备复印件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2、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周二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每周五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3:00时。
地点:宝山校区校医院A313室
电话:661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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