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障青年女教师发展权、促进女性成才的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服务女性发展需求,在女性成才的路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经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研究,现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申领工作,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申报条件
1、家庭服务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直至年满40周岁,资助金额为每年30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原则上须生育当年申请),资助金额为每次30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补贴。资助对象为40岁以下(含40岁)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哲社类奖项(即: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女教师,根据等第和名次补贴金额为每次1000元-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