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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上海大学女性先进个人 (集体)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女教职工爱岗敬业、巾帼建功,弘扬家庭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女性个人(集体)评优推优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大委﹝2023﹞165号文,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上海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上海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先进妇女之家、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等女性先进个人(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上海大学三八红旗手原则上每单位可推荐1名。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全校女教职工总数1%的比例择优评定。 2.上海大学三八红旗集体10个 3.上海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10名 4.上海大学先进妇女之家10个 5.上海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20对 二、申报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妇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汇报,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条件、程序等参见《办法》具体要求。近5年曾获同类同级别奖项的,不重复评选。 2.各类先进材料具体事迹材料、字数要求等详见表格提示。 3.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章、党委书记签名后报校妇委。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邮箱sdfw@oa.shu.edu.cn。 上海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材料请于2025年11月21日(周五)前提交,其他校级先进材料请于2025年12月19日(周五)前提交。 三、择优推荐 根据沪教妇﹝2025﹞11号文件《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妇委将在本次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1-2对;择优推荐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教育系统第四届最美家庭)1对,推荐对象需曾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且夫妻双方均仍在教育系统在职在岗。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及标兵材料提交时间根据评审情况个别通知。 四、奖励办法 所有荣获本次先进的个人和集体将在2026年“三八”节表彰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2025年度上海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3.2025年度上海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4.2025年度上海大学先进妇女之家推荐表 5.上海大学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联系人:李瑛霞,联系电话:66132733) 附件1 2025年度上海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说明: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材料可另附页。 附件2 2025年度上海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说明: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材料请另附页。 附件3 2025年度上海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 2025年度上海大学先进妇女之家申报表
附件5 上海大学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申报单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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