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健身舞协会招募会员启事
在这姹紫嫣红、春意盎然的季节里,上海大学健身舞协会将要成立了!本协会是在校工会指导下,由校妇委会主办、环化学院承办,以健身舞(包括排舞、木兰双环操、交谊舞等)为活动内容的教职工群众业余组织,旨在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供锻炼、娱乐、交流的平台。详情可参阅《上海大学健身舞协会章程》。
现特面向全校广大教职工招募首批会员50名,有意者请于3月24日之前到校妇委会网站http://www.shu.edu.cn/fwh"表格下载"中下载会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yfsun@staff.shu.edu.cn.
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联系电话: 66136908、66136928
联系人: 朱惠娟、孙延枫
感谢您对本协会的大力支持!
健身舞协会
2009年3月18日
附:上海大学健身舞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在校工会指导下,由校妇委会主办、环化学院承办,以健身舞(包括排舞、木兰双环操、交谊舞等)为活动内容的教职工群众业余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开展和普及我校的健身舞活动,相互学习,切磋舞艺,提高水平,增进会员的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交流团结。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我校教职工,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并经协会登记备案,交纳会费,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四条 会员要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五条 会员参加活动时还要遵守场地规章制度.穿着得体、举止文明。
第六条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是会长、理事参加的理事会制。
第八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理事二至三名。
第九条 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组织工作,理事负责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等项工作。
第十条 本协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负责校内活动的组织和校际交流的联系。
第十一条 定期召开年会,总结本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二条 本协会活动经费每年由校工会资助2000元,如开展比赛活动,可申请专项经费。
第十三条 会员每人交纳会费20元,用于平常活动开销、年终总结活动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实施与解释权归上海大学健身舞协会。
2009年3月16日